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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儘管最高法院是美國司法機構中的一個獨特機構,但它仍然是一個公認的法院

2022-09-02 · 已發表論文 · 更新 2026/03/19 上午03:05

摘要 儘管最高法院是美國司法機構中的一個獨特機構,但它仍然是一個公認的法院。在標誌著法院作為法院的眾多製度特徵中,也許最明確的是它透過伴隨個案處理的正當性意見來行使其立法職能。透過使立法文本符合司法類型,法院將自己與其他政府行為者(例如國會和總統)區分開來,後者透過其他文本形式(例如法規和行政命令)行使政府權力。本文介紹了對最高法院意見的定量分析結果,衡量法院意見的內容符合或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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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資訊

  • 類型:已發表論文
  • 日期:2022-09-02

摘要

儘管最高法院是美國司法機構中的一個獨特機構,但它仍然是一個公認的法院。在標誌著法院作為法院的眾多製度特徵中,也許最明確的是它透過伴隨個案處理的正當性意見來行使其立法職能。透過使立法文本符合司法類型,法院將自己與其他政府行為者(例如國會和總統)區分開來,後者透過其他文本形式(例如法規和行政命令)行使政府權力。本文介紹了對最高法院意見的定量分析結果,衡量法院意見的內容符合或背離司法類型的程度。以聯邦上訴法院的意見為基準,我們使用主題模型來估計最高法院意見的語義獨特性程度,並追蹤二十世紀下半葉這種獨特性的變化。我們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法院變得更加獨特。我們進一步發現,法院與司法類型的意見分歧並不是因為選擇了越來越不具代表性的案件進行審查。相反,法院正在分析和撰寫具有類似代表性的案件,但方式越來越獨特。我們在進行定量分析的同時,也對最高法院的個別意見進行了定性分析,從而得出了這項變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