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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資訊
- 類型:已發表論文
- 日期:2022-09-02
摘要
儘管群體成員之間的遺傳相關性較低,但人類群體如何保持高水準的合作?我們認為,許多人都有懲罰那些違反群體利益規範的人的傾向,即使這會為懲罰者帶來適應成本。人們廣泛觀察到這種利他懲罰可以維持行為實驗和自然環境中的高水準合作。我們提供了一種稱為強互惠的合作與懲罰模型:在群體成員因相互遵守社會規範而受益的情況下,強互惠者遵守規範並懲罰違反者,儘管他們因此獲得的回報低於其他群體成員,例如違反規範且不懲罰的自私行為者,以及遵守規範但從不懲罰的搭便車的純粹合作者。我們基於主體的模擬表明,在對動物和植物馴化之前 10 萬年的人類環境進行近似的假設下,強往復者在最初很少見時極有可能增殖,並且所有三種行為類型的大量頻率都可以在種群中持續存在。因此,高水準的合作得以持續。我們的結果並不要求群體成員具有相關性或發生群體滅絕。 (C) 2003 年,愛思唯爾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