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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資訊
- 類型:已發表論文
- 日期:2025-03-05
摘要
旨在糾正歷史上性別和種族不平等現象的司法改革努力的重點是增加法官中的女性和有色人種人數,這是可以理解的。雖然這是一個重要的計劃,但本文揭示了代表問題的另一個方面,該問題不一定可以透過司法任命的更大多樣性來解決。這個問題與司法行政的研究不足且往往不透明有關。透過對聯邦上訴裁決的大規模實證研究,我們研究了法官在決策小組中按照性別和種族的分佈情況,發現了代表性中系統性的性別和種族失衡。我們認為,這些不平衡很可能是決策報告差異的產物;一些我們稱之為司法暗物質的判決沒有被報告,導致法官在報告案件中的代表性出現扭曲。這是第一個針對決策小組中按性別和種族劃分的法官代表性和分佈的研究。最終,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根據來自性別和種族群體的法官數量來評估法律權力和影響力在這些群體中的分配可能會產生誤導,並且可能會誇大來自歷史上代表性不足群體的法官的影響力。因此,學術文獻、政治領域和大眾媒體等領域通常提出的多元化改革議程是不完整的。如果不關注本文所檢視的司法行政的特徵,就無法理解代表權如何轉化為權力,也無法糾正司法機構中的人口權力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