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只刊出中文翻譯與中文說明;英文原文請見下方原文連結。
原文連結
論文資訊
- 類型:工作論文
- 編號:工作論文 #566
- 日期:2026-03-18
摘要
在先前的一篇文章中,我們對合約的執行以及透過合約提供貨幣和市場進行了建模,將其作為社會內的生產函數,其規模透過遠離商品初級生產的勞動力配置而內生地優化。政府和中央銀行提供法定貨幣並強制償還貸款,賦予法定貨幣可預測的貿易價值,並合理化政府服務的勞動力分配,以換取法定工資。在這裡,為了進行比較,我們考慮沒有政府或法定貨幣的相同貿易問題,而是使用耐用品(黃金)作為商品貨幣,從它的生產時間到它被製造業移除以產生功利性服務的時間。我們透過引入自然貨幣衡量的社會福利函數來比較兩種貨幣體系本身的貨幣價值。由於勞動力對生產和潛在經濟體政府的配置都是內生的,社會中唯一的約束是其人口,因此自然的貨幣衡量標準是勞動力。貨幣體系,無論是法定貨幣或商品,都以勞動單位來估價,如果將其添加到社會的初級生產能力中,則在競爭均衡中會產生同等的效用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