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只刊出中文翻譯與中文說明;英文原文請見下方原文連結。
原文連結
論文資訊
- 類型:工作論文
- 編號:工作論文 #1012
- 日期:2026-03-18
摘要
這篇題為《文化複雜性》的論文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 (I.) 包含以複雜性概念為中心的定義。至少,本文中使用的術語、系統、複雜性和適應性需要解釋。第二部分(II.)是現實世界文化複雜性的概述。我將使用普韋布洛部落法律和其他民族誌材料作為這種複雜性的例子。這部分借鑒了對西南印第安部落,特別是新墨西哥州和亞利桑那州普韋布洛人習慣法的人類學實地考察。這項實地考察在 1987 年至 1998 年間進行,中間有間歇,時間總計超過 13 個月。這項研究包括以下國家的內部法(「部落法」):White Mountain Apache、San Carlos Apache、Jicarilla Apache、Yavapai-Apache、Pascua Yaqui、Tohono O’odham、Pima-Maricopa、Navajo、Kaibab Paiute、Moapa Pai、Laham、Pima-Maricopa、Navajo、Kaibab Paiute、Moapa Pai、Las Vegas、Sanspa、pasoool Paiute、Moapa PaiJ、Las Vegas、Sanspa、pasoool Paiute、Moapa Pai、Las Vegas、Sansraue、Spapanal Paiute、Moapa Pais、Las Vegas、Sansoo、Sduuea、Sbloa、Bulloo、Bpanao、Baspaa Pok、Hoonaa、Sbloa、Pulloo、Bpanao、Bbloa Pbloue、Paran Punue、Hpana Pueblo、Pojoaque普韋布洛、南貝普韋布洛、聖伊爾德豐索普韋布洛、特蘇克普韋布洛、杰梅斯普韋布洛、齊亞普韋布洛、科奇蒂普韋布洛、聖多明哥普韋布洛、聖安娜普韋布洛(I 和II)、聖費利佩普韋布洛、桑迪亞普韋布洛、伊斯萊塔普韋布洛、拉古納普韋布洛、阿科馬、祖尼和霍皮人。本文的第三部分是(III.)律師所說的包含,邏輯學家所說的小前提。在簡短但核心的評論中,我想指出文化多樣性(II.)滿足定義意義上的複雜性要求(I)。第四部分(也是最後一部分)(IV.)提供了這個理論出發點的一些意義。其意義部分具有哲學性質,除其他方面外,還涉及在複雜環境(自然和文化)中得出結論的本體論和認識論困難。簡言之,本體論在這個意義上是真理的哲學,而知識論是發現真理的哲學。總結(V.)和一些論文(VI.)總結了本文。